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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灌南县数据局 发文日期: 2020-08-21
文号: 灌行审经〔2020〕8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灌南县孟兴庄镇韩李村新型社区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孟兴庄镇韩李村新型社区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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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孟兴庄镇韩李村新型社区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孟兴庄镇韩李村村民委员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孟兴庄镇韩李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灌南县孟兴庄镇韩李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码:2020-320724-47-01-547192  

该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

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建设期为12个月。总规划用地面积62555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804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3040平方米,容积率0.27,建筑密度10.1%,绿化率40%。规划建设小学和改造幼儿园约5000平方米,同时配套环卫、照明、通讯、绿化、雨污管网等市政公共设施,以满足功能使用的需求。项目建成后将明显改善农民群众居住条件,推动乡村进一步发展。项目在办理环保、安全、消防、节能、土地、建设等手续后开工建设。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7500万元。

五、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