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是医保扶贫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的一项基本制度。近日,医保部门为了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工作,拓宽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救助范围变广。在省定7类重点救助对象的基础上,增加了拓展救助对象,把重点救助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救助标准多样化。1.特困供养人员、困境儿童中的孤儿门诊及住院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照100%的报销比例予以救助;其他重点救助对象门诊及住院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照75%的报销比例予以救助。2.拓展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照70%的报销比例予以救助。3.一个年度内,重点救助对象纳入医疗救助基金支付范围的合规医疗费用限额为20万元,其中门诊合规医疗费用限额为600元;拓展救助对象纳入医疗救助基金支付范围的合规医疗费用限额为10万元。医疗救助限额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医疗救助工作的积极开展,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让困难群众不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助力打赢我市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