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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10093/2020-00239 信息分类: 审批、核准、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数据局 发文日期: 2020-10-13
文号: 灌行审经〔2020〕99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新安镇武障河村、镇北社区、公兴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新安镇武障河村、镇北社区、公兴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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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新安镇武障河村、镇北社区、公兴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关于新安镇武障河村、镇北社区、公兴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新安镇武障河村、镇北社区、公兴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320724-47-01-562853  

该项目位于灌南县新安镇武障河村、镇北新村、公兴村

主要建设内容:新安镇武障河村、镇北社区、公兴村党群服务中心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服务中心服务楼,并配套建设地块内停车场、道路、文化舞台、广场、绿地等设施。建设规模:1、新安镇武障河村党群服务中心: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5561㎡;总建筑面积1065.24㎡的党群服务中心2、新安镇镇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3440.32㎡;总建筑面积1959.17㎡的党群服务中心。3、新安镇公兴村党群服务中心: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1598.55㎡;总建筑面积986.52㎡的党群服务中心。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61万元。

五、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