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新安镇武障河村、镇北社区、公兴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关于新安镇武障河村、镇北社区、公兴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安镇武障河村、镇北社区、公兴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320724-47-01-562853。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新安镇武障河村、镇北新村、公兴村。
主要建设内容:新安镇武障河村、镇北社区、公兴村党群服务中心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服务中心服务楼,并配套建设地块内停车场、道路、文化舞台、广场、绿地等设施。建设规模:1、新安镇武障河村党群服务中心: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5561㎡;总建筑面积1065.24㎡的党群服务中心2、新安镇镇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3440.32㎡;总建筑面积1959.17㎡的党群服务中心。3、新安镇公兴村党群服务中心: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1598.55㎡;总建筑面积986.52㎡的党群服务中心。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61万元。
五、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