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 6号)的规定,我局依照《连云港市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标准实施细则》、《连云港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细则(试行)》及有关规定,对陆翠花审查并实施现场检查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7日止,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原企业名称 | 原法定代表人 | 原负责人 | 原质量负责人 | 原执业药师 | 原经营范围 | 原注册地址 | 原仓库地址 |
江苏修正堂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新仪药房 | / | 陆翠花 | 周浪 | / |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以上需冷藏保管的药品除外) | 灌南县堆沟港镇兴港小区155号 | /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执业药师 | 经营范围 | 注册地址 | 仓库地址 |
江苏修正堂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新仪药房 | / | 陆翠花 | 刘京平 | 刘京平 |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以上需冷藏保管的药品除外) | 灌南县堆沟港镇兴港小区155号 | / |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0518-83966820; 0518-83289572。
通讯地址: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编:222500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