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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67-1/2020-00015 信息分类: 脱贫攻坚,
发布机构: 乡村振兴局 发文日期: 2020-05-29
文号: 灌扶办〔2020〕9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灌扶办〔2020〕9号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充分征求县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经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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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灌扶办〔20209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通过充分征求县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经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灌南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528

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扶贫办等7部门《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苏扶办〔20208号)要求,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任务。现就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积极创新扶贫方式,以拓展低收入人口增收渠道、稳定脱贫攻坚成果为目的,以消费扶贫行动为抓手,以促进扶贫产品销售为重点,实现菜篮子”“米袋子有效供给和促进全县扶贫产业健康发展,满足城市居民需求升级和帮助低收入人口持续增收,构建社会扶贫长效机制,实现低收入群众持续增收、稳定脱贫、逐步致富,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确保以高质量脱贫成色、可持续脱贫成效,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市场并举。政府支持平台建设,通过协调提供场地、减免费用、给予补贴等优惠政策,发掘市场潜力,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合法诚信经营扶贫产品,实现合作共赢。

供应+需求并联。将群众发展生产增收脱贫与解决城市菜篮子”“米袋子问题相结合,充分挖掘我县优质扶贫产品,不断提高扶贫产品品质,精准对接各大中城市居民对优质安全扶贫产品的需求,解决菜篮子”“米袋子问题。

坚持线上+线下并行。线上主要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江苏政府采购平台以及各类电商平台和新媒体平台,线下重点组织动员各类市场主体设立消费扶贫专柜、专区、专馆等,构建扶贫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体系,为社会各界购买扶贫产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提供便利条件。

坚持硬件+软件并进。充分依托我县经济薄弱地区旅游资源禀赋,助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助力提高旅游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带动旅游和消费双促进、双提升。

前方+后方并重。将消费扶贫作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把消费扶贫开展情况作为评价扶贫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之一,推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政府支持引导,持续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采购扶贫产品

1.各预算单位要认真落实《连云港市财政局 连云港市政府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采购扶贫产品和服务,也可以在中国社会扶贫网、江苏政府采购平台上采购国家832个贫困县和我省经济薄弱地区扶贫产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2.后方帮扶单位要优先采购结对帮扶村的扶贫产品,着力帮助结对帮扶村建立稳固的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和相对稳定的产销对子。鼓励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当好消费扶贫的店小二,为扶贫产品搞好推介。(责任单位:后方帮扶单位、县扶贫办)

3.鼓励各级工会在使用工会经费或职工福利费采购物资时,优先采购扶贫产品。(责任单位:县机关工委、各级工会)

4.各牵头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学校、医院等相关企事业单位加大扶贫产品采购力度。(责任单位:县国资办、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扶贫办)

(二)健全市场对接机制,持续推动市场主体线下销售扶贫产品

5.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设立消费扶贫专柜、专区、专馆,支持企业开展消费扶贫专柜创新试点,建立长期稳定的线下扶贫产品交易场所。支持大型商超、农产品配送企业在国家贫困地区和我县建立直采直供基地,畅通菜篮子”“米袋子供销渠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供销总社、县扶贫办)

6.积极鼓励办好扶贫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组织扶贫企业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充分挖掘会展经济潜力,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提升扶贫产品品质,培育优质扶贫产品品牌。充分发挥各地商会的作用,鼓励会员采取订单农业、会员制家庭农场等方式参与消费扶贫。(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总社、县工商联、县扶贫办)

7.将消费扶贫与百企帮百村扶贫活动结合起来,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我县经济薄弱地区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县工商联)

8.积极对接经济发达地区消费市场,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在各设区市和长三角城市群开设扶贫产品销售专区,实现消费扶贫与发达地区消费市场长期稳定有效对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强化互联网+”消费扶贫,持续提升扶贫产品线上销售成果

9.扎实推进电商扶贫工程,培育壮大电商扶贫主体,用好现有成熟电商平台,帮助扶贫产品扩大网络销售,联动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网信办)

10.积极引导市场主体优先在有产业、有需求的经济薄弱村或低收入人口较多的村建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立健全县、镇、村农产品电子商务上行体系,加大扶贫产品上行力度。(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委网信办、县扶贫办)

11.举办扶贫产品直播、网红带货、扶贫展销、电商消费扶贫等销售活动,不断提高扶贫产品电商销售份额,把消费扶贫纳入网络扶贫重要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商务局、县扶贫办)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扎实推进消费扶贫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调度,分管领导要具体部署,专职人员要抓落实。各镇各单位要明确一名消费扶贫专职联络员,做好协调、对接等工作。

(二)强化务实举措。要将消费扶贫列入重要议事工作日程,及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积极主动通过合作社等市场主体销售扶贫对象直接生产的产品,鼓励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注册商标,创优品牌,加强扶贫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坚持遵循自愿原则、尊重市场规律推进消费扶贫行动,推动扶贫产品适度规模发展,加大基础设施、流通设施科技支撑投入。组建以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大户为主的扶贫产品销售经营主体;建立本地区扶贫产品名录,加强扶贫产品销售数据统计和监测。

(三)强化推广宣传。各镇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和重点新闻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精心设置主题,创新传播方式,讲述消费扶贫的重要意义和生动事例,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要及时总结本单位消费扶贫工作的经验做法,加大工作交流力度,持续推进消费扶贫工作。

 

 

 

 

 

 

 

 

 


 

 

 

 

 

 

 

 

 

 

 

 

 

 

 

 

 

 

 

 

灌南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5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