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百禄镇高湖村党群服务
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关于百禄镇高湖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百禄镇高湖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320724-47-01-562896。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百禄镇高湖村。
主要建设内容:拟建项目为百禄镇高湖村党群服务中心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服务中心服务楼,并配套建设地块内停车场、道路、文化舞台、广场、绿地等设施。建设规模:百禄镇高湖村党群服务中心: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2312.8㎡;总建筑面积611.71㎡的党群服务中心。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20万元。
五、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