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2017—2019年度农业产业富民
项目资金审计结果
公告2020年第6号
(2020年11月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灌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6月29日至7月20日,对灌南县2017—2019年度农业产业富民项目资金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农业产业富民制度及机构建设情况
2017年至2019年,灌南县农业产业富民项目以各镇政府为实施单位,建立项目经营主体与经济薄弱村及低收入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将稻渔综合种养、工厂化食用菌、优质设施葡萄、淮山药及生猪养殖作为灌南县重点富民产业。在合作期内,项目经营主体每年按政府出资额占比将相关利润上交给镇政府作为投入回报,镇政府每年将投入回报统筹用于经济薄弱村集体和低收入农户持续增收。
2017年10月,灌南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农业产业富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并研究出台《关于加强灌南县农业产业富民推进工作的意见》(灌办发〔2017〕83号),对农业产业富民主要任务和主要措施进行了细化分工;原灌南县农业委员会制定《关于成立农业产业富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灌农发〔2017〕82号)、《关于2017年灌南县农业产业富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灌农发〔2017〕93号)等文件,加强领导,规范农业产业富民项目实施,推进农业产业富民工作。
(二)农业产业富民资金收支情况
2017年至2019年,灌南县农业产业富民资金共筹集6008万元,其中:省级农业产业富民专项资金5100万元、县级整合涉农资金908万元;总支出5408万元,其中:2017年850万元,2018年2588万元,2019年1970万元;结余600万元。
(三)农业产业富民项目建设情况
2017年至2019年,灌南县共实施农业产业富民项目25个,其中:稻渔综合种养项目13个,优质设施葡萄项目4个,工厂化食用菌项目2个,生猪养殖、羊场基地建设项目3个,淮山药项目2个,冷鲜库项目1个。截至2020年7月20日,25个农业产业富民项目均已完工,其中已通过验收15个。
二、农业产业富民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县农业农村局能够认真贯彻上级政策要求,围绕“产业富民”核心,通过扶持龙头企业、培育品牌农业等措施,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的生态特色农业,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全面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群众增收致富。
(一)立足本地实际,推广特色农业。县农业农村局立足县域实际,着力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为实现农业产业富民脱贫,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工厂化食用菌、优质设施葡萄为主的农业特色产业,推动农业标准化、品牌化、集约化经营。
(二)整合涉农资金,加大政策扶持。充分发挥整合资金试点县的政策优势,重点扶持富民产业发展,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其中2018年整合省级涉农资金908万元,实施了2个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项目,扶持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面积6053亩,带动6个经济薄弱村增收69.09万元,带动102个低收入农户增收。
(三)创新带动机制,加快富民增收。为积极培育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实现农业产业富民增收目标,灌南县农业产业富民项目以各镇政府为实施单位,大力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家庭农场+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大户+基地+农户”等项目模式运作,推动农业产业富民项目持续增收。
但农业产业富民项目在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管理和政策制度执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违规提前支付工程款110万元。2018年5月至10月,北陈集镇政府未按施工进度等方式拨款,以借款名义提前支付江苏建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港嘴羊场建设项目资金110万元。截至2020年7月20日,该公司尚欠北陈集镇政府15万元。
2.部分资产未确权入账。2017年至2019年,灌南县相关项目实施主体未将农业产业富民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资料等资产确权入账,县农业农村局作为主管部门未对上述行为进行约束和指导。
3.经营主体未按约定上交项目分红。2017年,灌南县北陈集镇港嘴羊场建设项目共投入农业产业富民资金110万元,合同约定绩效目标为带动贫困户增收7万元、经济薄弱村增收10万元。2019年,经营主体未上交项目分红,未完成经济薄弱村增收绩效目标。
(二)项目管理和运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实施方案无GPS定位坐标。2017年新集镇淮山药种植基地建设项目、2018年新集镇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项目、2018年百禄镇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项目三个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实施地点均未用GPS标明项目区边界坐标。
2.部分项目未及时验收。截至2020年7月16日,县农业农村局未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对2019年田楼镇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等13个项目进行验收。
3.项目经营绩效差,未能实现产业富民增收目标。2017年,新集镇淮山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基地300亩,共投入农业产业富民资金80万元。审计抽查发现,该项目合作期间项目经营方仅上交项目分红5万元,截至2020年7月20日,县农业农村局未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项目经营效益、未能实现产业富民增收目标。
4.未竞争性选取合作人。2017年至2019年,灌南县实施的稻渔综合养殖、生猪养殖等25个农业产业富民项目中,审计抽查12个项目全部采取直接发包方式,未经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竞争性选取合作人,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未对上述问题作出指导并及时纠正。
(三)政策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未制定农业产业富民项目风险管控措施。2017年至2019年,县农业农村局在合同签订、资金使用以及项目经营管理等方面未对25个农业产业富民项目制定对应风险管控措施,国有资产安全存在风险。例如:2017年新集镇淮山药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仅签订一年的经营合同,且合同中未明确项目经营主体在项目经营失败或绩效目标未达成后所应承担的相关责任。
四、处理处罚和提出审计建议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审计建议。一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项目管理。二是严格审核资金用途,规范使用专项资金。三是制定风险管控机制,提高项目实施效果。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整改。针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全面排查产业富民项目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绩效目标的督促其整改到位,并严格督促各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将应纳入的项目资产按规定纳入单位资产管理;针对项目管理和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完善项目实施的具体地点,用GPS标明项目区边界坐标,并及时对已完工的项目组织验收;针对政策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制定风险管控措施,通过规范合同签订、预留保证金等措施,杜绝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