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给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给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给水管网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码:2020-320724-78-01-669771。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城区及11个乡镇(包括北陈集镇、百禄镇、堆沟港镇、李集镇、孟兴庄镇、三口镇、汤沟镇、田楼镇、新安镇、新集镇和张店镇)。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铺设给水管约1589.17km,管径大于300的采用球墨铸铁管,其他的管道采用PE管,管道直径20-800mm,配套建设阀门井、排泥设施、排气设施、标志桩、入户设施等。项目承诺在办理规划、建设、环保、安全等相关手续后开工建设。项目不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设备。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26856.48万元。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