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局令第15号)的规定,依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我局对灌南县新视力眼镜店实施现场检查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7日止,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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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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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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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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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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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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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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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新视力眼镜店 | / |
汪庆圆 |
汪炜 | 2002版零售:6822(以上仅限可由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器械品种) 2017版零售:16(以上仅限可由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器械品种) | 连云港市灌南县金御名城22栋101商铺(沂河路128号) | / |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0518-83966820; 0518-83289572。
通讯地址: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编:222500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