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 6号)的规定,我局依照《连云港市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标准实施细则》、《连云港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细则(试行)》,对江苏赛邦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鹤年堂药店实施现场检查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1日止,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执业药师 | 经营范围 | 注册地址 | 仓库地址 |
江苏赛邦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鹤年堂药店 | / | 魏冬芬 | 蒋同勇 | 蒋同勇 |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以上需冷藏保管的药品除外) | 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安镇闸北村一组(二郎神庙北100米) | / |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0518-83966820; 0518-83289572。
通讯地址: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编:222500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