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和江苏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社〔2019〕161号),经初审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条件的35名创业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9日。
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8-83210661。
灌南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2021年2月3日
| 索引号: | 113207240143092872/2021-00004 | 信息分类: | 稳岗就业, |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1-02-03 |
| 文号: | 无 | 关 键 字: | |
| 内容概述: |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和江苏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社〔2019〕161号),经初审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条件的35名创业人员相关情… | ||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和江苏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社〔2019〕161号),经初审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条件的35名创业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9日。
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8-83210661。
灌南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