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灌政办发〔2017〕166号)和《关于修订<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灌教发〔2019〕15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通过学校自评、现场考评、集中考评及直接考评等程序,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2020年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
| 索引号: | 01430892X/2021-00019 | 信息分类: | 义务教育, |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08 |
| 文号: | 无 | 关 键 字: | |
| 内容概述: |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灌政办发〔2017〕166号)和《关于修订<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灌教发〔2019〕15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通过学校自评、现场考评、集中考评及直接考评… | ||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灌政办发〔2017〕166号)和《关于修订<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灌教发〔2019〕15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通过学校自评、现场考评、集中考评及直接考评等程序,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2020年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