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等经济困难人群中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以及支持湖北抗疫工作人员赡养的老年人家庭。
服务内容:1、设施改造。2、辅具配备
申办流程:1、由困难老年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提出改造申请。2、村(居)、乡镇初步审核后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
时间:工作日
咨询电话:0518-83265016
| 索引号: | 014308946/2021-00213 | 信息分类: | 养老服务, |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03-10 |
| 文号: | 无 | 关 键 字: | |
| 内容概述: | 服务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等经济困难人群中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以及支持湖北抗疫工作人员赡养的老年人家庭。服务内容:1、设施改造。2、辅具配备申办流程:1、由困难老年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提出改造申请。2、村(居)… | ||
服务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等经济困难人群中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以及支持湖北抗疫工作人员赡养的老年人家庭。
服务内容:1、设施改造。2、辅具配备
申办流程:1、由困难老年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提出改造申请。2、村(居)、乡镇初步审核后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
时间:工作日
咨询电话:0518-8326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