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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58371/2019-00024 信息分类: 重点领域,
发布机构: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9-01-24
文号: 灌价发〔2019〕3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勇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灌南县万捷出租车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的意见》(连政办发〔2016〕142号)精神,参照市物价局、交通局《关于实施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模式改革的通知》(连价服〔2018〕49号)文…

关于春节假期临时调整出租汽车起步价的通知(原灌南县物价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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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勇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灌南县万捷出租车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的意见》(连政办发〔2016〕142号)精神,参照市物价局、交通局《关于实施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模式改革的通知》(连价服〔2018〕49号)文件,经研究决定,春节假期期间临时调整出租汽车起步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春节放假期间,在起步价基础上,出租车运营企业可临时加收不超过5元的起步价。

二、其他事项仍按照县物价局、县交通局《关于调整我县客运出租车运价的通知》(灌价发〔201758)文件执行。

三、乘客乘坐出租汽车发生的过路、过桥、过隧、过渡等费用由乘客支付。

四、各出租汽车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在出租汽车的指定位置张贴统一印制的标价签,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检查,同时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五、本通知执行时间2019年24日至210日,共七天假期时间,春节假期过后,恢复原规定标准。

 

 

 

灌南县物价局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1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