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灌南县委 灌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灌发〔2017〕4号)和关于印发《中共灌南县委、灌南县人民政府进一步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灌人社发〔2019〕30号),经审核符合返乡就业个人社保补贴发放条件的庞云云、孙林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8-83210661。
灌南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2020年8月19日
| 索引号: | 113207240143092872/2020-00094 | 信息分类: | 稳岗就业, |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0-10-19 |
| 文号: | 无 | 关 键 字: | |
| 内容概述: | 根据《中共灌南县委 灌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灌发〔2017〕4号)和关于印发《中共灌南县委、灌南县人民政府进一步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灌人社发〔2019〕30号),经审核符合返乡就业个人社保补贴发放条件的庞云云、孙林相关情况… | ||
根据《中共灌南县委 灌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灌发〔2017〕4号)和关于印发《中共灌南县委、灌南县人民政府进一步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灌人社发〔2019〕30号),经审核符合返乡就业个人社保补贴发放条件的庞云云、孙林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8-83210661。
灌南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