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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2X/2019-00198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科技、教育,教育,议案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9-09-12
文号: 灌教发〔2019〕45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义务教育学校: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灌南县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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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灌南县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灌南县教育局

                  2019912

 

灌南县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切实解决义务教育违规考试排名、超标超前教学等突出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省市县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从严规范办学行为,严肃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考试排名、超标超前教学等违规办学问题,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整治重点

重点针对以下6种违规办学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违规举行考试。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的;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赛题等作为考试内容的。

()违规进行排名。学校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和年级均分、排名的;班级公布学生排名的;小学阶段的考试成绩未以等级记分评价的;要求家长评改作业的。

()违规分快慢班。义务教育学校未实行均衡分班,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的。

()违规超前教学。义务教育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非零起点”教学的;中小学校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寒暑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的;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

()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校外培训机构不合办学要求的;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勾连,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向中小学校推荐优秀学员的;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或无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的。

()食堂管理不规范。校长不履职的;中小学校“阳光食堂”的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合运行管理不力的;在学校食堂运行和管理中存在侵害学生利益、贪污挪用学生伙食费行为的。

三、主要措施

()强力开展违规办学专项整治。学校要对照整治重点开展自査自纠,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定期在校园媒体或校务公开栏中向家长公布自査表及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县责任督学要加强对学校办学的日常监督,按计划对学校进行随机督查并如实记录。县教育局将对学校违规办学情况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和飞行检查,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实行专项整治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全力遏止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积极构建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学秩序和育人生态。

 ()提升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成果。遵循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联席会议统筹、纪委监委监督、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合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依托“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强化教育系统科室联动,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巡査活。继续“查漏补缺”,强化薄弱地段、薄弱环节的专项治理,防止问题反弹。

()全面构建“阳光食堂”监管网络。全力做好“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加强食堂的采购管理和财务监管,确保学生食品安全。

四、工作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9月10至9月20)县教育局重点围绕违规考试排名、超标超前教学、社会培训机构等整治工作,制定《灌南县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于920日前上报局基教科。

()规范自查阶段(9月21至10月10)各校按照6项整治重点,对本校进行全面摸排,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对标找差,即知即改,抓好落实。各校要在校园公示栏内定期公布自查情况,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并按要求向县教育局报送自查和整改结果930日前报局基教科111室)。县教育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51883220177051883221534051883220019,做到投诉举报一起,查实一起。

 ()督查问责阶段(10月11至11月20)全县各中小学责任督学要将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每月工作的基本内容,定期到学校开展督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县教育局将根据整治要求开展逐校逐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学校将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违规办学情节严重的学校予以严肃查处并通报全县,同时会同派驻局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和责任追究;对违规情节严重的学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有关校长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行政处分、降低职级、调离岗位,直至撤职处分。

(四)总结提高阶段(1121日至1220日前)各校要进行逐项自评,形成一校一表。县教育局审核汇总,形成整治分析报告。各校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将纳入学校综合评估。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局基教科、组织科、职社办、勤俭办、督查科、体卫艺科、督导科、财务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细化整治任务,硬化整治措施,周密部署安排,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坚持破立并举。各校要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纠正“功利化”的教育理念和教学行为,维护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教育教学秩序,真正使专项整治取得“每个学生受益、人民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

()强化论导向。各校要主动与媒体沟通,通过宣传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发展适合的教育等让社会与家长了解教育、关心学校,形成教育合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