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灌南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灌南县创业场地租金和水电费等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灌人社发〔2019〕6号),经初审连云港木森服饰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符合创业场地租金和水电费等补贴发放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13日
监督电话:0518-83210661。
附件:
灌南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2021年4月7日
| 索引号: | 113207240143092872/2021-00089 | 信息分类: | 稳岗就业, |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07 |
| 文号: | 无 | 关 键 字: | |
| 内容概述: | 根据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灌南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灌南县创业场地租金和水电费等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灌人社发〔2019〕6号),经初审连云港木森服饰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符合创业场地租金和水电费等补贴发放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 | ||
根据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灌南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灌南县创业场地租金和水电费等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灌人社发〔2019〕6号),经初审连云港木森服饰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符合创业场地租金和水电费等补贴发放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13日
监督电话:0518-83210661。
附件:
灌南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