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堆沟港镇长流村
标准化厂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堆沟港镇长流村村民委员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堆沟港镇长流村标准化厂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堆沟港镇长流村标准化厂房项目。
二、项目编码:2102-320724-89-01-258394。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长流村。
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用地面积约93.5亩,计容总建筑面积约为71000㎡,已建建筑面积约为16500㎡,主要包括生产用房、办公用房、展示用房、仓储用房等建筑。并配套道路、停车、绿化等基础设施。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6000万元。
五、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