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博物馆新馆陈列展览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博物馆新馆陈列展览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博物馆新馆陈列展览项目。
二、项目编码:2103-320724-89-02-325517。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幸福南路西侧。
四、主要建设内容:利用原水质监测中心现有建筑(该建筑目前为毛坯房),改建成灌南县博物馆新馆陈列展览项目,初步确定底层为博物馆,二层为规划馆。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3100万元。
六、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