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新集镇人居环境改善道路
提档升级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新集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关于新集镇人居环境改善道路提档升级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集镇人居环境改善道路提档升级项目。
二、项目编码:2103-320724-89-01-508697。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新集镇境内。
四、主要建设内容:一支渠路、新唐路、碾房中心路、新和路和清泉中心路等道路18公里进行提档升级及配套设施建设。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万元。
六、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