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新集镇兴庄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新集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关于新集镇兴庄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集镇兴庄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103-320724-89-01-538386。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新集镇兴庄村四组。
四、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主体两层共501平方米,村部广场2500平方米及绿化亮化,完善室内装修,提升广场配套,进一步完善功能建设。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320万元。
六、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