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环保部门不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一旦发布重污染天气情况下,我们将迅速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积极响应,第一时间专题部署,针对污染源头全面启动防污降尘治理行动。
一是加强工程运输管理。协同相关部门要求渣土等公司,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案执行,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管监控,对各建设工地加强监督,从源头防控违规运输行为,对违规运输车辆及建设工地依法查处、严厉处罚。
二是严防露天焚烧。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露天垃圾、树叶、荒草焚烧的巡查监管力度,及时控制焚烧污染问题。
三是加大巡查监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我局在白天强化巡查监管,夜间安排对相关企业、工地进行夜查,对污染源头实行“全方面”管控,“零容忍”出重拳整治,促使我县空气质量得到及时改善。(孙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