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污染防治
索引号: 014308962/2018-00205 信息分类: 污染防治,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8-12-12
文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环保部门不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一旦发布重污染天气情况下,我们将迅速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积极响应,第一时间专题部署,针对污染源头全面启动防污降尘治理行动。 一是加强工程运输管理。协同相关部门要求渣土等公司,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

灌南县环保局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浏览次数:  字体:[ ]

      灌南县环保部门不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一旦发布重污染天气情况下,我们将迅速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积极响应,第一时间专题部署,针对污染源头全面启动防污降尘治理行动。

      一是加强工程运输管理。协同相关部门要求渣土等公司,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案执行,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管监控,对各建设工地加强监督,从源头防控违规运输行为,对违规运输车辆及建设工地依法查处、严厉处罚。

      二是严防露天焚烧。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露天垃圾、树叶、荒草焚烧的巡查监管力度,及时控制焚烧污染问题。

      三是加大巡查监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我局在白天强化巡查监管,夜间安排对相关企业、工地进行夜查,对污染源头实行“全方面”管控,“零容忍”出重拳整治,促使我县空气质量得到及时改善。(孙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