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新建灌南县新集镇莞渎村
晒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新集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关于新建灌南县新集镇莞渎村晒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灌南县新集镇莞渎村晒场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码:2104-320724-89-01-191730。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新集镇莞渎村。
四、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约15亩,拟建设晒场面积10000㎡;配套办公、生活等简易用房建筑面积约560㎡;同时完成地磅、照明、排水等辅助工程建设。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874.28万元。
六、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