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体育馆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体育馆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体育馆配套设施工程。
二、项目编码:2104-320724-89-01-378988。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体育馆。
四、主要建设内容:对体育馆南侧主入口、次入口和东侧入口的道路、交通、绿化、排水、照明进行优化改造,主入口增设导流岛及防撞拒马并增设绿化设施带和人非共板车道,总长约391米。东侧入口对应区间内泰州路的中央分隔带开口,并相应增设标志标线等。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410万元。
六、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