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 南 县 减 灾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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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苏省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提示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提示单》(2021 年 1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各园区、各有关单位按照省市县领导部署,密切关注当前天气变化情况,注意防范 3—4 日降水和大风天气对农业、企业、旅游、交通和户外作业等各相关领域的影响,由于水面风力较大,要防范大风对水上作业和水上交通的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江苏省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提示单》(2021 年 1 号)
灌南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