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新集镇兴庄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新集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关于新集镇兴庄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集镇兴庄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103-320724-89-01-538386。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新集镇兴庄村四组。
四、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主体两层共501平方米,村部广场2500平方米及绿化亮化,完善室内装修,提升广场配套,进一步完善功能建设。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520万元。
六、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