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体育馆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体育馆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体育馆配套设施工程。
二、项目编码:2104-320724-89-01-378988。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体育馆。
四、主要建设内容:对体育馆南侧主入口、次入口和东侧入口的道路、交通、绿化、排水、照明进行优化改造,主入口增设导流岛及防撞拒马并增设绿化设施带和人非共板车道,总长约391米。东侧入口对应区间内泰州路的中央分隔带开口,并相应增设标志标线等。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410万元。
六、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