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堆沟港镇综合水利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关于堆沟港镇综合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堆沟港镇综合水利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码:2104-320724-89-01-307395。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内。
四、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针对堆沟港镇内水利工程进行疏浚和治理,主要包括:东友引河大沟疏浚2500米,长流大沟疏浚3300米,头队中沟疏浚15000米,中五路两侧疏浚4800米;同时对兴港湖黑臭水体进行整治,新建沂河淌南边弘回水坝50米;对七队小区进行水循环治理,疏浚沟渠2000米,铺设管道300米,新建电灌站1座等。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800万元。
六、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