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堆沟港镇综合水利工程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关于堆沟港镇综合水利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堆沟港镇综合水利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码:2104-320724-89-01-307395。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内。
四、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针对堆沟港镇内水利工程进行疏浚和治理,主要包括:东友引河大沟疏浚2500米,长流大沟疏浚3300米,头队中沟疏浚15000米,中五路两侧疏浚4800米;同时对兴港湖黑臭水体进行整治,新建沂河淌南边弘回水坝50米;对七队小区进行水循环治理,疏浚沟渠2000米,铺设管道300米,新建电灌站1座等。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800万元。
六、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