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新建灌南县新集镇莞渎村
晒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新集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关于新建灌南县新集镇莞渎村晒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灌南县新集镇莞渎村晒场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码:2104-320724-89-01-191730。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新集镇莞渎村。
四、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约15亩,拟建设晒场面积10000㎡;配套办公、生活等简易用房建筑面积约560㎡;同时完成地磅、照明、排水等辅助工程建设。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874.28万元。
六、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