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连云港盐东控制工程武障河闸扩建工程配套气盾坝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水利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连云港盐东控制工程武障河闸扩建工程配套气盾坝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连云港盐东控制工程武障河闸扩建工程配套气盾坝工程。
二、项目编码:2105-320724-89-01-722527。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新安镇武障河村。
四、主要建设内容:气盾坝建于武障河新闸上游引河老河槽内,距离新建武障河闸约560m,总净宽36m,气盾坝坝高5.0米,坝长36米,共分4组盾板,设计过流能力为275m3/s,满足武障河新闸排涝时老河槽分流255m3/s的要求。工程北侧布置控制室。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2100万元。
六、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