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新冠病毒疫苗第二针剂接种工作的通知
各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县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6月10日起至6月30日全国将集中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第二针剂接种工作。除特殊情况(如紧急出国留学务工、疫情防控应急需要接种首针)外,不开展第一针剂接种,请各镇、园区及单位务必调整好接种工作安排,重点保障第二针剂在6月30日前完成接种。
省、市将以各县区6月9日首针剂接种量情况,计算出6月30日前各县区需要接种第二针剂任务和疫苗供应量,进行定量供应。届时各县区在6月10日至30日期间所接种的首针剂疫苗数量将在该县区第二剂次疫苗供应中核减。省、市将定期通报各县区第二针剂接种任务完成情况,并对推进第二针剂接种有力、疫苗清库存及时的县区,优先保障第二针剂疫苗供应。近期疫苗到货相对较多,请各镇、园区及单位要做好统筹安排,凡已接种第一针剂超过21天的,要精心组织安排有关人员到附近接种点接种第二针剂。
现就切实做好我县新冠病毒疫苗第二针剂接种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明确具体负责人。各镇、园区及单位要明确1—2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具体负责人员,负责本辖区(行业)应接人员的通知、组织、统计、上报等有关工作。
二、设置宣传提醒标语。各镇、园区及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单位出入口设置接种宣传提醒牌(突出“21天时限”“无特殊情况不接种首针剂”等重要信息),还可利用电子屏、音频播放等形式广为宣传;县宣传部门(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发挥自媒体宣传作用,广而告之。
三、定期督查通报。县防控办将根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定期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第二针剂接种工作督查,对各镇、园区及单位接种工作宣传及推进情况进行全县范围通报,并呈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特此通知。
附件:友情提醒(告知书)参考模板
灌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友情提醒(公告书)
市民朋友们: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结合全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总体安排,2021年6月10日起至6月30日,我县将集中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第二针剂接种工作。在此期间,将暂停新冠病毒疫苗第一针剂的接种工作(除需紧急出国留学务工、疫情防控应急需要等特殊情况外),重点保障已接种第一针剂的市民完成第二针剂接种。请接种第一针剂疫苗已满21天的市民,个人或在相关部门组织下持身份证前往附近接种点接种第二针剂。预计6月30日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继续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第一针剂接种工作。
灌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