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第四中学校园
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第四中学: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第四中学校园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第四中学校园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码:2105-320724-89-01-421625。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新安镇新东南路东侧,鹏程东路北侧,英雄南路西侧。
四、主要建设内容:旧实验楼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地面面砖及防水、墙面瓷砖、水电改造、化粪池及室外管道、外墙涂料工程,换门等,绿化工程。新(教学楼、综合楼)北阳台封闭工程。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50万元。
六、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