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第四中学校园改造
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南县第四中学: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第四中学校园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第四中学校园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码:2105-320724-89-01-421625。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新安镇新东南路东侧,鹏程东路北侧,英雄南路西侧。
四、主要建设内容:旧实验楼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地面面砖及防水、墙面瓷砖、水电改造、化粪池及室外管道、外墙涂料工程,换门等,绿化工程。新(教学楼、综合楼)北阳台封闭工程。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50万元。
六、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