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污染防治
索引号: 014308962/2019-00239 信息分类: 污染防治,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9-01-25
文号: 灌大气办〔2019〕2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相关单位: 当前,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2018年全省PM2.5考核倒数第7名,元月1日至今,PM2.5浓度与去年同期同比不降反升,根据《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通知》和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

关于做好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相关单位:

      当前,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2018年全省PM2.5考核倒数第7名,元月1日至今,PM2.5浓度与去年同期同比不降反升,根据《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通知》和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徐连宿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帮扶方案>的通知》要求,近期我县需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对大气监控点周边地区做好喷雾洒水抑尘工作,按原确定的线路保持道路路面潮湿状态。划定渣土车辆禁行线路或区域(责任单位:城管局)

     二、对各乡镇、园区燃煤锅炉改造为生物质进行后督查,防止燃煤死灰复燃。(责任单位:各乡镇、园区)

     三、对大气监控点的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校正以准确客观反映PM2.5状况。(责任单位:环保局)

     四、加大夜间督查力度,由环保局牵头组织,组织人员针对不同类型的影响空气质量因素进行不间断夜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曝光。

     五、对相关列入大气管控的园区企业,严格执行错峰限产、停产措施,并加强巡查督查,对不能执行到位的企业名单要上报县大气办,采取约谈和电视曝光等措施,确保工作做细做实。(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灌南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