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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8-00026 信息分类: 实施进展,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05-08
文号: 灌行审〔2018〕15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高达置业有限公司:你们报来的《关于对颐高广场项目变更建设内容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灌南县发改委于2017年8月25日以灌发改投资发〔2017〕105号文核准了颐高广场项目。二、项目代码:2017-320724-70-02-541986。三、由于规划…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对颐高广场项目变更建设内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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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高达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的《关于对颐高广场项目变更建设内容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灌南县发改委于2017年8月25日以灌发改投资发〔2017〕105号文核准了颐高广场项目。

二、项目代码:2017-320724-70-02-541986

三、由于规划调整,该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总建筑面积254247.29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194184.65平方米,共建设21幢楼(10栋8F +1、1栋19F、3栋21F、2栋26F住宅、1栋21F创业大厦、1栋13F服务性公寓、1栋2F、2栋3F商业用房、1栋6F商务办公),其中住宅面积116580.77平方米、创业大厦面积19712.15平方米、服务性公寓面积11338.54平方米、商业用房面积46553.19平方米;不计容面积60062.64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57825.64平方米、地上架空层面积2237平方米。容积率2.26,建筑密度32.7%,总户数1409户,其中住宅866户。规划部门已认可该调整方案,我局原则同意该调整内容。

四、灌发改投资发2017105号文中其余审批事项不变。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