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集中办公区机关餐厅迁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集中办公区机关餐厅迁建工程。
二、项目编码:2107-320724-89-01-972403。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集中办公区7号楼。
四、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迁建机关餐厅,由原房管处办公楼1-4层改建,1层我等候区,2-3层为就餐区,4层为厨房操作间及仓库等。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394万元。
六、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