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人大宣传教育中心装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人大宣传教育中心装修工程。
二、项目编码:2108-320724-89-05-750435。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行政中心附楼一楼。
四、主要建设内容:对原灌南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进行改造装修,改造装修后建设的县人大宣传教育中心,集宣传、教育、展示、交流等功能于一体,展陈面积约280平方米。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200万元。
六、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