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悦来集东侧(人民路-回龙路)污水管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悦来集东侧(人民路-回龙路)污水管道工程。
二、项目编码:2109-320724-89-01-218987。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新安镇悦来集。
四、主要建设内容:对东悦来河悦来集段沿线的现状排口整治,铺设DN400 截污管道,长度约为400m。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60万元。
六、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