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新安镇武障河特色田园乡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新安镇武障河特色田园乡村项目。
二、项目编码:2108-320724-89-01-769849。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新安镇境内。
四、主要建设内容:1.新安镇区域内207县道(盐河三桥至武障河桥段)现状长1424米,宽14米,在207县道(盐河三桥至武障河桥段)两侧各增加3米宽绿化景观带和4米宽沥青路面辅道,系统规划现有47个平交路口和新增平交路口,对县道两侧以及武障河桥进行亮化、绿化改造,打造进入五龙渚公园-二郎神文化遗址公园的特色樱花大道;2.207县道(盐河三桥至武障河桥段)新增辅道东西两侧50米范围内建筑进行整体出新,提升改造周边建筑形象;3.在现有武障河村内村庄路网基础上,进行规划建设,东西向道路增宽为3.5m,南北向道路仍延用为2m,片区内增设部分公共停车位,北片区北侧农田区增设砾石游步道,村庄内部增设景观游步道,配套增加相关照明等亮化设施;4. 将区域内南北片区水系连通,现状水域扩宽,形成水系循环;5. 拆除旱厕,150m 辐射范围增设五处公共厕所;布置垃圾处理点及增加公共活动场地。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4600万元。六、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