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烈士陵园管理处: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人民革命纪念馆提档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灌南县人民革命纪念馆提档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码:2109-320724-89-01-175855。
三、该项目位于灌南县新安镇英雄北路6号(灌南县烈士陵园)。
四、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改造范围为灌南人民革命纪念馆1-2层,总建筑面积约86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布展基础2、美工展陈3、艺术展项及多媒体系统和配套设施。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650万元。
六、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