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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10093/2021-00095 信息分类: 审批、核准、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数据局 发文日期: 2021-10-18
文号: 灌行审经〔2021〕90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 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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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公安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灌南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灌南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码:2110-320724-89-01-487664  

该项目位于灌南县鹏程东路

四、主要建设内容:建筑面积约601㎡(其中连廊113.78㎡,候审室27.55㎡,登记大厅及以上两层460.08㎡)、装饰装修工程4136㎡、安装工程。

、项目估算总投资325万元。

、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审批。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