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二级医疗机构2020年第三季度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存在问题通报
各二级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提高全县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2017版)>的通知》(连卫办疾控〔2017〕15号)、《关于开展灌南县2020年度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的通知》(灌卫防〔2020〕1号)文件要求,县卫健委组织县疾控中心相关人员,对县级5家二级医疗机构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开展了督查,现将督查发现问题通报如下:
一、督查对象、内容和方法
(一)督查对象
县级5家二级医疗机构
(二)督查内容
1.传染病网络直报相关文书及其填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2.法定传染病报告情况。
3.门诊工作日志、出入院登记本、影像科、检验科登记情况。
4.医院内部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三)督查方法
1.查阅各医疗机构的HIS系统、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和纸质登记,逐一比对核实。
2.查阅相关台账资料。
二、督查发现的问题(详见附表1)
一是存在传染病漏报,如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灌南仁慈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二是存在诊断名称可作为传染病漏报处理的病例,如县第一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灌南仁慈医院;
三是影像科、检验科异常反馈机制未建立或建立了未有效落实,如县第一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灌南仁慈医院;
四是HIS系统、传染病报告卡、大疫情信息系统三者信息不符,如县妇幼保健院;
五是门诊工作日志、出入院登记部分信息未填写或填写不齐全,如县第一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灌南仁慈医院。
六是院内自查流于形式或缺少台账资料,如县妇幼保健院、灌南仁慈医院;
七是培训台账资料不齐全,如灌南仁慈医院。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二级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加强院内自查,落实奖惩措施。县疾控中心强化对本辖区内传染病报告工作的业务指导,县卫生监督所督促各医疗机构认真落实各项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要求。
2.各二级医疗机构要规范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的使用、相关科室需建立异常反馈机制并落到实处、要对医院所有职工,特别是新参加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防治知识培训。
3.各医疗机构于11月18日前,将第三季度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送至县疾控中心防病科。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10日
附表1:
县二级医疗机构2020年第三季度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存在问题清单
序号 | 存在问题清单 | 县中医院 | 县人民医院 | 县第一人民医院 | 灌南仁慈医院 | 县妇幼保健院 |
1 | 传染病漏报 | 1 | 1 | 1 | 1 | |
2 | 存在诊断名称模糊可作为传染病漏报处理的病例 | 1 | 1 | 1 | 1 | |
3 | 影像科、检验科异常反馈机制未建立或建立了未有效落实 | 1 | 1 | 1 | 1 | 1 |
4 | HIS系统、传染病报告卡、大疫情信息系统三者信息不符 | 1 | ||||
5 | 门诊工作日志、出入院登记部分信息未填写或填写不齐全 | 1 | 1 | 1 | 1 | |
6 | 院内自查流于形式或缺少台账资料 | 1 | 1 | |||
7 | 培训台账资料不齐全 | 1 | ||||
注:表中标注“1”即为存在该项标注所对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