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托育机构开园
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托育机构: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全力做好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和开园工作,经县托育机构安全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园前对所有托育机构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县内所有托育机构。
二、检查时间
9月7-10日。
三、检查方式和内容
(一)检查方式
现场查看相关记录、台账及实物。
(二)检查内容
详见附件。
四、检查队伍
本次检查分2组,县卫健委副主任李长浩任组长,成员由县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4人、计生协会2人、县卫生监督所2人、县疾控中心2人、县妇幼保健院2人组成。
五、有关要求
请各托育机构接到通知后认真准备好相关记录、台账及实物备查。检查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被查机构要积极配合检查组,确保本次检查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并圆满完成。
附件:灌南县托育机构开园准备工作验收表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2日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印发
附件
灌南县托育机构开园准备工作验收表
托育机构名称: 园长签字: 联系电话:
序号 | 项目 | 内容及标准 | 结论 | 备注(不达标具体情况) | 验收人 签名 |
1 | 重视开园准备 | “两案九制”完善落实,各项开园准备妥善有序。(查看台账资料) | 达 标£ 不达标£ | ||
2 | 落实多方责任 | 建立托育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 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防控知识与技能培训,并留有记录。(查看台账资料) | 达 标£ 不达标£ | ||
3 | 坚持联防联控 | 建立与卫生健康、医疗机构、妇幼保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实现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巡查和培训全覆盖。(查看台账资料) | 达 标£ 不达标£ | ||
4 | 加强应急演练 | 应急处置流程设计科学合理,责任落实到位,并开展应急演练。做到“点对点”“人对人”。(查看相关台账资料) | 达 标£ 不达标£ | ||
5 | 做好物资储备 | 准备充足儿童和成人口罩、洗手液、手消毒剂、手套、酒精、消毒液、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储备。设置足够数量盥洗设施,按标准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现场查看实物和台账资料) | 达 标£ 不达标£ | ||
6 | 加强环境消毒 | 开园前对园内重点场所、公共用具和空调通风设备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保育场所开窗通风,严格日常消毒。对园区地面和公共区域设施、公共托育场所、物体表面、餐(饮)具、卫生洁具等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口罩等医疗废弃物应放置在专用垃圾箱,定时有效消毒处理。(查看相关记录) | 达 标£ 不达标£ | ||
7 | 保障饮食饮水安全 | 托育机构对食堂及饮用水设备设施进行彻底检查和消毒清洁,食堂员工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持证上岗。(查看相关记录和健康卡) | 达 标£ 不达标£ | ||
8 | 报备健康状况 | 所有教职员工和婴幼儿在开园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和旅居史报告并如实上报园方。(查看相关记录和台账资料) | 达 标£ 不达标£ | ||
9 | 做好新冠疫苗接种 | 托育机构教职员工除有接种禁忌症外,应全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查看相关记录) | 达 标£ 不达标£ | ||
10 | 落实返园要求 | 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园的教职员工和婴幼儿返园前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看相关资料记录) | 达 标£ 不达标£ |
验收总体结论(是否符合开园条件和整改具体项目):
验收组全体人员签名: 验收日期:2021年 月 日 |
县托育机构安全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是否同意开园):
签字(盖章) 审 批 日 期:2021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