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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46/2021-00238 信息分类: 养老服务,
发布机构: 灌南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1-04-15
文号: 灌民发〔2021〕39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镇民政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养老服务领域省政府民生实事的通知》(苏民养老〔2021〕12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养老服务适老化改造建设,结合本县实际制定…

关于印发《灌南县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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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民政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养老服务领域省政府民生实事的通知》(苏民养老〔2021〕12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养老服务适老化改造建设,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灌南县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灌南县民政局

  2021年4月7日

灌南县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养老服务领域省政府民生实事的通知》(苏民养老〔2021〕12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养老服务适老化改造建设,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养老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为建设“强富美高”新灌南创造和谐社会环境。

二、保障对象

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优先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及低收入家庭等经济困难人群中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作为居家适老化改造重点对象以及已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居家老年人中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半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

三、任务计划

1.2021年1-4月,向各镇下达年度适老化改造任务数和改造标准,并做好政策宣传。

2.2021年6月,县民政局对项目进行政府公开招标,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

3.2021年7月,由中标服务单位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入户调查、评估和设计,提出改造方案。

    改造方案经老年人和家庭成员确认签字,由镇民政办审核后报县民政局业务科室复核、审批

4.2020年8-9月,改造服务机构根据改造方案,按标准实施改造。

5.2020年10月,镇民政办自收到改造服务机构报送的验收材料后,组织力量实地验收评估。

6.适老化改造全流程以信息化进行监管,改造服务机构应将评估信息、改造前后照片对比等相关信息上传到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四、工作要求

1.坚持一户一档,贴近改造需求。要严格入户评估和档案管理工作,结合老年人家庭环境实际及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坚持基础保底和自愿选择的原则,提前明确具体改造事项和标准。要坚持贴近每户老年人家庭的日常生活需求,分户建立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档案,避免简单分档搞“一刀切”。

2.强化智能辅助,提升改造实效。针对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容易因突发疾病、跌倒、疏忽、健忘等原因发生意外风险、出门走失的情况,在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中,要充分运用智能网络技术,更加高效保障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

3.规范工作流程,做到公开公正。在实施重点对象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中,应严格规范受理申请、评估定项、过程监督、完工验收、资料归档、绩效评价的工作流程。

4.加强舆论宣传,突出改造成效。各镇要积极宣传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帮助老年人更好的了解改造成效,引导社会上更多老年人家庭自主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

 

 

 


灌南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