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县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管,严肃查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水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污水稳定达标排放。近日,县生态环境局对全县日处理污水500吨以上污水集中处理厂及日处理污水500吨以上未接管的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污水处理厂各类药剂使用情况、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污泥贮存和处置情况、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截至目前,县生态环境局已对全县符合条件的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到位。
下一步,县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跟踪督查问题整改情况,并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