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连云港市2021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和《灌南县2021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灌南县初级中学2021年七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1.施教区范围
人民路以南、盐河以西、周口河以东的新安镇区域。
2.报名时间
2021年7月4-5日上午(请家长于7月4日前扫描附1二维码填写线下信息采集,并查询好线下报名序号)
报名时间:上午8:00一11:30,下午2:00一5:30
3.招生细则
1.界定学生所属施教区以学生第一法定监护人的独立居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所在地为准。父母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房产证的取得时间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
2.若学生第一监护人确无住房,而学生及其父母与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住并户口在同一户号下,且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另在其它地方无住房、仅有灌南县初级中学施教区内住房,则该学生可凭祖父母(外祖父母)施教区内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交材料,但需同时提供学生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如父母在我校学区外有住房则不予录取。
3.车库等其它非居住房产和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施教区入学依据。
4.因拆迁变动居所的,住房材料项须提供拆迁安置证明,施教区内安置小区购房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校验,如安置房未交付,则以原房产所在地确定施教区。
5.购买二手房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时间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
6.自建房、老居住户、单位公房住户等非商品房住户:需要提供自建房房产证、土地证等合法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证明(原件)和2021年6月前连续3个月的水电发票(发票署名与户主一致)(原件和复印件),如果父母在我校学区外有住房一经查实不予录取。
7.已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参加新生入学报名。
8.因学校条件有限,人民路以南、盐河以西、硕项湖以北、周口河以东的七年级新生上不提供住宿,请家长提前做好准备。
9.其他未尽事宜,须上报县教育局经审批后实施。
4.现场报名上交材料
说明:
(1)请按要求准备材料,若材料不齐,学校暂不接受学生报名,待补齐后再到学校报名;
(2)所有材料在上交时,必须上交有效原件和复印件便于验核和存档;
(3)学校不提供复印服务,请家长提前准备好材料。
(4)现场报名时请将相关材料按序号整理好。
父母有房,父母与学生同一户号:
1.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
(1)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2)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3)出生证明;
(4)小学毕业证书;
(5)小学学籍卡;
(6)素质报告册(至少须含六年级页)。
2.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有购房合同的:(1)正式购房合同;
(2)全额缴款发票;
(3)契税发票;
(4)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5)出生证明;
(6)小学毕业证书;
(7)小学学籍卡;
(8)素质报告册(至少须含六年级页)。
(二)父母无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三代同住且同一户号的:
1.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
(1)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2)户口簿户主页、有效房产人户口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3)出生证明;
(4)小学毕业证书原件;
(5)小学学籍卡原件;
(6)素质报告册原件(至少须含六年级页)。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有购房合同的:
(1)正式购房合同;
(2)全额缴款发票;
(3)契税发票的原件;
(4)户口簿户主页、有效房产人户口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5)出生证明;
(6)小学毕业证书原件;
(7)小学学籍卡原件;
(8)素质报告册原件(至少须含六年级页);
(注: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明提交报名材料的,父母在我校学区外有住房的一经查实则不予录取。)
(三)因拆迁变动居所的:
(1)住房材料项须提供拆迁安置证明、施教区内安置小区购房证件原件(注:施教区认定不以拆迁房房址为准,如安置房未交付,则以原房产所在地确定施教区);
(2)户口簿户主页、有效房产人户口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3)出生证明;
(4)小学毕业证书原件;
(5)小学学籍卡原件;
(6)素质报告册原件(至少须含六年级页)。
(注:如果父母在我校学区外有住房一经查实不予录取。)
(四)因非居住人原因而无法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施教区老居住户、单位公房住户需提供:
(1)户口簿户主页、有效房产人户口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2)出生证明;
(3)小学毕业证书原件;
(4)小学学籍卡原件;
(5)素质报告册原件(至少须含六年级页);(6)居住房2021年6月前连续3个月的水、电缴款发票原件(注:1.发票缴款人署名须与学生报名采用的户口簿户主一致;2.如果父母在我校学区外有住房一经查实不予录取。)。
5.材料上交地点:
灌南县初级中学 (现场有具体指示牌)
6.报名流程
7月1日
按县局招生会议精神制定学校招生简章并报县局审核
7月2日
发布招生公告
7月2日-3日
施教区学生监护人扫描学校二维码(附1)进行线上报名
7月3日-10日
施教区学生监护人登录市局网站填写学生报名信息
7月4日-5日
施教区学生由监护人带领到学校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7月10日
完成报名材料审核,上报教育局
7月-8月
教育局组织复查,学校公示录取名单
8月底
组织学生报名,编班入学
附
电子信息采集
(一)7月3日至7月10日(每天8:00-23:00),家长进行网上新生预报名信息填报,具体登录方式如下:
1. 通过“我的连云港”APP点击登录。
2. 网站登录:可以通过连云港市教育局官网链接登录。
3. 通过关注“连云港教育发布”公众微信号登录。
(二)现场材料审核信息采集
(1)家长须登录手机微信扫码附1,将学生及相关信息填写齐全且无误(请务必填写);
(2)同时通过扫描附2二维码,输入孩子身份证号码,查询并记下孩子报名序号,递交材料时需填写报名序号;
(3)请各位家长关注灌南县初级中学公众号,及时了解招生相关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