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323号)以及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开展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并申请对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8年度省级(含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进行结算和拨付2019年度资金。
一、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情况
(一)参保和养老金的发放。截至2018底,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0.90万人,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为10.78万人。
(二)资金配套和拨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县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地方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2018年县财政共安排配套资金6498.37万元,其中,配套基础养老金5257.05万元,缴费补贴724.07万元,高龄补贴39.33万元,丧葬费补贴281.5万元,代缴重残、低保、生育困难保费123.06万元,代缴低收入未脱贫73.36万元。
二、我县推进城乡居保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持续拓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64.27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20.5万人,征缴保费7428.39万元。我县在全市率先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合并征缴,全省“智慧居保”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灌南电视台、灌南日报第一时间第一资讯全程跟踪报道,江苏电视台、光明日报、新华日报、省人社厅网站等20多家媒体陆续报道,“合并征缴”经验做法在市委改革动态上专刊推介。另外,我们还设立“咨询台”、12333热线电话等方式,方便群众进行咨询,帮助参保群众算好经济账、养老账、待遇账,解答群众在参保过程中遇到的疑虑。
(二)大力发动宣传,让养老保险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在政策宣传上,通过县政府统一召开会议,我局以全局的力量组织宣讲团,宣讲团以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将印有城乡社会保险的缴费流程、缴费方式、待遇领取条件等内容的宣传单、新年画20多万份分发到家家户户,制作城乡居保政策解读和《未雨绸缪》、《城乡居保 幸福养老》的微电影,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微信群等信息化载体全方位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惠民政策,让“一样的待遇、一样的美好生活”口号在广大城乡居民中入心入脑,人人皆知。
(三)加强基金专户管理。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制度,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收入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专款专用。在基金支出上,根据中央、省与地方承担的70%与30%的分配比例,按时结算地方财政基金拨付。
三、资金结算和拨付申请
(一)2018年度财政补助资金结算
我县2018年全年共计发放基础养老金17562.46万元(含高龄补贴),2018年我县财政应补基础养老金配套资金5296.38万元已全部到位。2018年全年发放基础养老金人次数1300229,根据省级补助2018年对每人每月50.5元、中央44元的标准,共计需12274.0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应补资金5521.31万元,省财政应补资金6752.76万元。2018年已预拨中央补助资金5794万元、省级补助资金7606万元, 故2018年配套资金已到位。
(二)2019年度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申请
截至2018年底,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实际领取人数为10.78万人,实际领取人次为1300229,以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全年实际领取人次数平均上浮6%为基准人数,2019年预计按照中央财政对东部地区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44元、省级财政59.6元的标准,请求中央财政预拨我县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6064.27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8214.33万元。以上请示,请批复。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灌南县财政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