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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70/2021-00022 信息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灌南县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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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南县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3号(2021年12月1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要求,县审计部门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2020年,全县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

灌南县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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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公告2021年第3号

(2021年12月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要求,县审计部门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2020年,全县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围绕“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题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县经济运行平稳。总体上看,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财政政策积极有效。综合治税深入推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在全市三县中率先转正。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有力,全年减税降费10.10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民生保障持续增强。在收入压力加大、刚性支出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县财政从严控制行政运行费用,全年民生支出516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促进了教育、医疗、社保、人居环境等民生福祉的持续改善。

——财政管理提质增效。全面加强预算管理,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深化财政监督检查,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持续在低位运行,2020年全县“三公”经费共支出2308.43万元,较2019年降低27.16%。

——审计整改扎实推进。2020年审计整改涉及的28个部门重点问题100%取得整改进展,其中80%的问题实现彻底整改。整改问题金额合计13359.79万元,相关部门出台内控制度12个。

一、2020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1年5月至6月,县审计局对县财政局组织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一是县财政局对各单位预算编制情况审核不严,部分单位非税收入预算编制数与年度实际缴入国库数差额较大。二是县财政局未按规定列明2020年县本级预算收支情况,未按县镇分级列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二)预算收支执行不到位。截至2020年末,县财政局未及时将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7313.80万元及时缴入国库。

(三)财政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截至2020年末,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19家单位应收账款9577.08万元超过两年未清理。二是全县两年以上未使用的上级专项资金共计1021.14万元,县财政局未及时收回统筹使用。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未充分实现保值增值。

(四)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未开展。县财政局未全面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工作,未开展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整体工作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未做好第三方绩效评价制度的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

(五)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短板。金灌集团、金路源集团国有房屋出租未经县国资部门审核批准。润灌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购置的黄浦银都城8间商铺中有6间已闲置2年,未充分发挥应有效益。金灌置业因处置不当导致部分房屋无楼梯无法对外出租或出售,成为无效资产。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1年3月至4月,县审计局通过大数据审计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56家一级预算单位实行了覆盖式审计,并对21家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此外,2020年下半年以来,县审计局先后对县水利局、县疾控中心等4个部门和新集、三口、汤沟等3个镇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还不到位。2020年,县民政局、县人社局等4家单位未按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县疾控中心“三公”经费支出30.37万元,较2019年增长30.23%。

二是部分单位预算收支执行有待加强。收入方面,县自然资源局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足额收取9宗地块土地出让金33556.74万元;县住建局未足额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4533.60万元;县市场监管局未及时收缴罚没款2.18万元。支出方面, 8家单位部分项目资金未支出或支出进度低于50%,其中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委等5家单位7个项目合计1591.26万元未支出;县公安局、县法院等8家单位违规改变部分项目资金用途,涉及金额1049.18万元;县卫健委追加预算指标涉及的项目资金当年未支出或结余超60%;县应急管理局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发放117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

三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问题仍然存在。县水利局未及时将灌河险工段防护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结余377.36万元上缴县财政。新集镇、汤沟镇、扬州路实验学校扩大支出范围为派出所、执法大队等单位报销费用136.19万元。新集镇等3家单位未按规定核算使用专项资金334.28万元。新集镇提前拨付徐老庄新型农村社区一期项目工程款364.78万元。三口镇人民政府滞留村集体经济收入12.23万元。新集、李集两家水利站违规对个人出借财政资金231.54万元。三口水利站截留水利工程水费12.66万元。

四是部分重大政策执行存在欠缺。县水利局等3家单位“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有关财政大额资金安排使用未经集体研究。三口镇工业集中区厂房建设等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县实验小学等3家单位购置物品、采购服务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90.03万元。县实验小学、县水利局房屋等租金收入79.15万元未按规定缴纳税款。汤沟镇拖欠民营企业账款62.78万元。汤沟镇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不彻底。新集镇现有耕地资源保有量不达标,比目标任务少310.37公顷。

五是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仍不规范。县卫健委、县住建局等14家单位未按规定计提工会经费,县人社局等4家单位虽计提工会经费但未按规定比例上缴县总工会。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2家单位以现金形式向职工发放节日慰问、生日慰问23.12万元。县扬州路实验学校、县实验小学收取学生伙食费未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三口镇人民政府、汤沟镇人民政府财务报表不真实,未将企业政策补贴、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在决算报表中反映。县疾控中心等4家单位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发票不合规、凭证附件不完整。

三、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审计部门紧紧围绕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应对疫情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就业优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相关审计结果已按要求报送上级审计机关。

四、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专项审计情况

2020年6月至8月,连云港市审计局对灌南县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配套幼儿园规划方面,新港嘉苑等15个小区土地出让未完全明确幼儿园建设用地面积、范围及幼儿园产权主体;香格里拉等5个小区配套幼儿园有规划未实施;海西豪庭等3个幼儿园规模规划不足无法满足使用要求。

二是配套幼儿园建设方面,书香世家等3个分期建设小区未将配套幼儿园同步建设交付使用;香悦四季等3个小区配套幼儿园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中科府苑等2个小区配套幼儿园未经消防验收投入办学。

三是配套幼儿园移交使用方面,国诚华庭等3个配套幼儿园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已开园。

四是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方面,苏州路幼儿园等4个规划配建幼儿园未开工建设。

(二)县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实专项审计情况

2020年7月至9月,对县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面,调价不及时多收检测费50.60万元;每门诊人次平均医药费用、每出院患者平均医药费用年均增幅均超5%的控制目标;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比例等具体控费指标不达标;医疗服务收入结构调整不到位,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收入未实现逐年上升,检查、化验收入未实现逐年下降。

二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未按规定对13种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超医保限定用药使用医保基金结算,涉及金额126.30万元,病患23799人次;存在超范围检查等不合理医疗,涉及金额1.55万元,病患138人次。

三是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政策改革方面,部分药品、医用耗材未通过省级平台集中采购;未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国家谈判药品配备率低;部分耗材收费价格高于规定最高限价。

四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方面,违规与3家商业公司合作对外医疗科室;年度财务报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未及时对历史遗留坏账1409.54万元做账务处理;医务人员薪酬制度不合理。

(三)农业产业富民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情况

2020年6月至7月,对全县农业产业富民项目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有关项目实施主体未将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基础设施、生产资料等资产确权入账。

二是项目管理和运营方面,县农业农村局未及时对2019年田楼镇生猪养殖基地建设等13个项目进行验收;审计抽查的12个项目均未经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竞争性选取合作人,而是采取直接发包方式确定合作人;部分项目经营绩效差,未能实现产业富民增收目标。

三是政策制度执行方面,县农业农村局未在合同签订、资金使用、项目经营管理等方面对农业产业富民项目制定项目风险管控措施,国有资产安全存在风险。

(四)县属重点国有企业运营专项审计情况

2021年1月,对县属重点国有企业2018—2020年度运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企业发展成效方面,金灌集团等3家企业主营业务发展不充分,竞争力不突出,收入来源单一,实体化转型升级效果不明显。

二是内部控制方面,金路源集团等3家企业监事会未有效履行监督职能;城投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薄弱;金路源集团等2家企业违规发放津补贴28.50万元;水务集团等2家企业职工个人借款20.76万元超过两年未收回;金灌集团等2家企业公务出差审批制度、接待费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金路源集团扩大支出范围为县交通运输局承担食堂人员工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城投公司违规出借公车并支付相关费用4.52万元。

三是财务管理方面,灌南县硕项湖自来水有限公司未及时收取水费1004.78万元。金路源集团监理服务费等收入1166.65万元未按规定缴纳税款;原始凭证不合规涉及金额405.44万元。水务集团等2家企业固定资产2224.26万元未及时入账。金路源集团等2家企业未按规定对固定资产足额计提折旧。金灌集团与灌河担保、金灌置业等7家子公司内部往来账账不符。金路源集团等2家企业固定资产账实不符224.74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专项审计情况

2020年3月至4月,对部分一级预算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采购制度执行方面,县住建局等4家单位对限额(20万)以上的6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74.97万元;县法院等8家单位采购限额以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未规范采购方式及流程,涉及项目81个,金额661.23万元;县市场监管局等2家单位采购5个服务项目,未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涉及金额14.19万元;县生态环境局等2家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超过3年。

二是重点项目绩效管理方面,县法院购买“无纸化办案集约化服务项目”213万元,未引入第三方机构对该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三是结果公告方面,县卫健委等6家单位公开招标7个项目未按规定在媒体上公告;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将中标结果在媒体上公告。

(六)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项审计情况

2021年3月至4月,对部分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组织领导方面,县公安局未设立专门的网络安全工作机构、未明确网络安全直接责任人;县水利局等4家单位未按要求制定网络安全责任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

二是资金保障方面,县卫健委、县水利局等12家单位年初未编制网络安全经费预算。

三是安全控制方面,县法院等5家单位未按规定对支撑履行职能的业务系统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2家单位未对重要系统数据进行容灾备份。县卫健委、县水利局等4家单位未按要求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县疾控中心系统访问权限管理存在安全隐患。

五、其他审计情况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

2020年下半年以来,县审计局对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未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惠泽路小学新建工程提前支付工程款950万元。灌南港区海河联运区内河码头配套工程、灌南县灌河险工段防护工程2个项目建设单位对结算审核不严,多计工程价款867.49万元。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灌南港区海河联运区内河码头配套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107.86万元,且超额支付工程款580.12万元。

二是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惠泽路小学新建工程未按规定及时与施工方签订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即开工建设。惠泽路小学新建工程、灌南港区海河联运区内河码头配套工程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即开工建设;未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灌南县灌河险工段防护工程未在计划年限内完成建设任务。

(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情况

2020年10月至11月,对县水利局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水资源保护制度落实方面,部分河长制度落实不到位;未结合实际制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也未对全县水资源配置、开发利用活动开展经常性检查;未针对全县取水单位的用水量及水费建立台账管理,对相关单位实际用水量、水费应缴及实缴情况不掌握;对全县县级骨干河道未进行水功能区划分,导致无法对具体河流核定对应的纳污能力,也无法提出相应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二是水资源开发管理方面,未按规定对江苏华尔化工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违规取水行为进行处理处罚;未对连云港市中新污水处理厂等16个入河排污口的设置进行审批和监管;未对北六塘河等36条省县级骨干河道水质进行动态监测;北六塘河道治理工程等水利工程未按期实施。

三是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方面,未执行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政策,少收水资源费79.29万元;违规缓征部分取水单位水资源费331.1万元。

六、审计建议

(一)持续抓实增收节支,确保财政平稳运行。进一步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综合运用财税手段,培育多元化、可持续的财源税源。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压减一般性支出,着力做好“六保”“六稳”工作。

(二)完善财政管理体系,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各单位要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健全完善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全覆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三)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提升资产运营效益。在全县定期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做到国有资产底数清、情况明,依法依规严肃招投标、工程款支付、工程变更等重大项目关键环节管控,加强国有企业监管,提升运营质效,真正做实做大做强。

(四)健全整改长效机制,狠抓审计整改落实。严格落实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大审计整改力度。被审计单位要积极研究审计反映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完善制度机制,确保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