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民政办、养老机构,下属各单位:
根据《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苏民办[2019]4号)要求,结合我局民政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潘井连 局长
副组长: 毕喜悦 副局长
许曙庆 副局长
成 员: 刘 赟 王会楼 王 俊 王 东 杜华超
成文华 王 蔚 张 波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刘赟
联系电话: 83221256
二、治理目标
在前期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通过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民政服务机构清查见底、登记造册率达100%,实体性安全隐患、火灾隐患全部进入整改程序并得到有效整改,消防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和日常管理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民政服务机构事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
三、治理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治理的范围为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民政系统下属单位等民政服务机构。
四、治理内容
(一)加强安全生产共性问题的治理
1、消防安全治理。依法建立并落实民政服务机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和执行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维护保养制度,确保系统运行正常;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2、食品安全治理。按照有关规定对食品留样备查,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养老机构每周应至少检查1次老年人房间有无过期食品。
(二)加强安全生产个性问题的治理
养老服务机构。严格落实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列出的标准要求。内设医疗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服务的医生、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与临近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共同制定应急医疗救护服务方案。建立机构内感染预防和处置办法,有消毒和隔离制度。建立每日房间巡查制度,重点观察并记录老年人的身心状况,以及房间内是否有私拉电线、私接大功率电器等安全隐患,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通知监护人。加强对毒麻药品管理。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对养老服务机构公共区域进行实时监控。
救助管理机构。健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受助人员及时发现机制,对接受救助的人员坚持“逢进必检”,对机构内设施开展动态检查,绝不允许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出现在生活区。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受助人员开展紧急疏散逃生演练,对站外托养机构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做到有效监管。
殡葬服务机构。落实民政部 2019 年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配齐安全设备,充实人员力量,设立安全疏散标志和疏散通道,会同交通、消防等有关部门有序做好祭扫场所及周边人员分流、交通疏导、火源管控等工作,积极引导文明、低碳、错峰祭扫,严防踩踏、火灾等事故发生。
婚姻登记机构。制定特殊日期登记应急预案,视情在登记高峰日选择适宜场所设立临时登记点,合理安排预约登记,引导错峰登记,避免因“扎堆”登记引发纠纷,造成群体性事件。
社会服务机构。在章程审核和年度检查中强化安全管理检查,提升社会服务机构安全防范意识;以有效方式提醒业务主管部门履行相关安全监督责任,引导促进社会服务机构健康发展。
福彩销售大厅。安装与公安部门联网的监控系统,并确保监控无死角,建立监控资料存档制度。销售大厅内强电、弱电、综合布线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达到相关技术要求。要针对系统故障、安全事故、公共暴力事件等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正在施工的民政项目。严格履行建设程序,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足额拨付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经费,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项目现场的巡查,消除安全隐患;禁止项目未通过验收先投入使用。
五、治理时间和步骤
排查整治时间从2019年4月12日至5月20日,分为自查自纠、专项检查、督查整改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4月19日前)。各单位对本单位内按照治理内容进行逐项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的隐患要及时整改。
(二)专项检查阶段(5月1日前)。组成检查小组,对所有民政服务机构进行逐家检查。对排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机构,按规定送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所有民政服务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务必做到职责明确、管理到位。
(三)督查整改阶段(5月20日前)。检查小组以检查阶段提出整改内容进行“回头看”,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保持工作恒心和韧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对隐患整改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精心策划,认真落实。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现场查、看、问等方式认真查找隐患,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记录并责令当场整改,对当场整改不了的,要限期整改到位。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及时消除影响安全的重大隐患,确保排查整治力度到位、不留死角,不放过每一个环节,把“专项行动”落实到实处。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单位要靠前指挥、蹭点督导、跟踪问效,推进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要强化奖惩问责,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五)规范检查,严格执行标准。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照排查整治标准、有内容、有记录、有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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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民政局
2019年4月14日
灌南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4日印